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监测的仪器、现场调查方法、监测方法、监测数据 评价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规定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室内噪声的监测。其他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的测量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785.1电声学 声级计 第 1 部分:规范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 15173 声校准器
HJ 706-2014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噪声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 Structure-borne indoor Noise From Associated Facilities
指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激发的室内噪声。
3.3
受影响房间 The influenced room
受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影响的房间。
3.4
可疑声源设备 Suspicious sound source equipment
排放噪声并能通过结构传播噪声至受影响房间的固定设备。
3.5
倍频带声压级 Sound Pressure Level in Octave
采用符合 GB/T 3241 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
3.6
稳态噪声 Steady 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 3dB 的噪声,即为稳态噪声。
3.7
非稳态噪声 Non-steady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 3dB 的噪声,即为非稳态噪声。
4 测量仪器及测量条件
4.1 测量仪器及性能要求
4.1.1 声级计与滤波器
测量仪器性能应符合 GB 3785.1 对 1 型声级计的要求;噪声频谱分析滤波器性能应符合 GB/T 3241 中对滤波器的要求,具备实时频谱分析功能,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其它要求按照 GB 12348、GB 22337 等标准的规定执行。
4.1.2 声校准器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 GB/T 15173 对 1 型声校准器的要求。
4.2 测量条件
按照 GB 12348、GB 22337 等标准的规定执行。
5 现场调查与监测
5.1 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内容和方法参见附表 A.1、附录 B。
5.2 监测方法
根据 5.1 现场调查的结论,监测方法分为 2 种情况:可疑声源设备能够识别时和可疑声源设备不能够识别时。其中,可疑声源设备能够识别时,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划分为可以关停和不可 关停两种状态。监测结果记录表参照附表 A.2。
5.2.1 可疑声源能够识别时
5.2.1.1 监测布点
在受影响房间内布设 1 至 3 个监测点,其中包括房间中间点及可能受噪声影响大的点。测量位置离墙面或其他反射面 0.5 m 以上,离地面 0.5~1.2 m。测量过程中,关闭被测房间的门、窗; 关闭被测室内的所有可能干扰噪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风扇、镇流器等发声的设施);排除被测房间及周边环境中其他人为噪声、振动干扰,如走动、说话、家务劳动等。
5.2.1.2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等效 A 声级、各倍频带声压级、背景噪声。夜间有非稳态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大 A 声级。
5.2.1.3 监测时段
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进行,测量时段应覆盖被测声源的大排放状态。被测声源是稳 态噪声,测量 1min 等效 A 声级和各倍频带声压级;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代表性时段的等效 A 声级和各倍频带声压级。
5.2.1.4 可疑声源设备不可关停时背景测量
当可疑声源设备无法关停时,背景测量可选在不受可疑声源设备影响,且背景声环境与测试 室内相近的临近房间测量。
5.2.2 无法识别可疑声源时
由于技术原因及其它原因无法识别可疑声源时,可以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不对监测数 据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