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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解读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进步,2018 年 8 月经原广东质监局(现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批准(粤质监标函〔2018〕629 号),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 “华南环科所”)承担《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3-2009)的修订工作。

1.2 工作过程

2018 年 1 月,收到《广东省质监局关于 2018 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工业、服务业类)立项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8〕39 号),征集省级地方标准。

2018 年 2-4 月,标准申报单位华南环科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立项前期研究工作,收集整理了有关畜禽养殖业的行业概况和污染防治的相关文献、以及畜禽养殖行业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等资料。

2018 年 4-6 月,编制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材料,并向省质监局报送立项。

2018 年 7 月 16 日,《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被省质监局纳入 2018 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2018 年 8 月 9 日,省质监局正式发布 2018 年度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其中《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项目获立项批准,由华南环科所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

2018 年 9-10 月,接到任务后,标准编制组在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标准制修订工作,调研了畜禽污染防治相关文献及标准制定情况, 形成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框架。

2018 年 11 月 20 日,组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兴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筠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等畜禽养殖行业企业、环保公司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代表,召开《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座谈会,听取畜禽污染防治情况介绍及对修订地方标准的意见建议。

2019 年,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畜禽养殖场现场调研工作无法按计划开展,标准编制组结合 2019 年前开展的畜禽养殖场现场调研情况,经多次专题讨论, 形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评审稿及编制说明。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标准编制组邀请行业专家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方式开展咨询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评审稿及编制说明;

2020 年 8 月 13 日,组织召开《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专家评审会, 根据专家意见,需进一步研究总氮污染物排放限值设置的合理性。

2020 年 10 月-11 月,选择典型畜禽养殖场开展现场调研及采样检测工作。通过现场监测,收集现有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数据,研究总氮等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合理性,分析现有养殖场达到标准修订限值的达标率。

2020 年 12 月,根据现场调研数据,经多次专题讨论,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021 年 3 月,为完善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省生态环境厅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函向各厅级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及各有关单位共 39 个单位征求意见,并同时征求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意见。经多次专题讨论,形成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 行业概况

2.1 产值逐年递增

据统计,广东省农林牧渔业年生产总值逐年递增,占总生产总值比例在 4% 左右波动。2019 年为 4478.51 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107671.07 亿元)的 4.16%; 2010-2017 年生猪出栏率逐年稳步增长,2019 年因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出栏率有所下降,为 145%。

图 2.1-1 农林牧渔业产值概况

图 2.1-2 猪肉产量变化情况

更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编制说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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